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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晓颖同学转学(转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6日 14:35 作者: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509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我院拟同意何晓颖同学的转学申请,现公示如下:

何晓颖,女,考生号:22430104245361,2022年进入宁波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学习,高考成绩为460分(物理类),因身体原因申请转入新利官网开户 城南学院会计学专业学习。

公示期自2023年9月26日至9月30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城南学院教务部325)反映。

联系电话:0731-82309819

邮箱:2904198615@qq.com



新利官网开户 城南学院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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