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明晰具体工作任务,现就2022年12月、2023年1月基层党建工作提示如下:
一、组织建设工作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组织申报单位参加“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答辩会。
3.完成2022年度党内统计工作、党费使用情况报告。
4.开展元旦、春节党内慰问。
5.组织开展二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完成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
二、发展党员与党员教育管理
1.按要求报送党校总结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只报培训方案、教学计划)。
2.12月10日前,完成党委接收预备党员审批工作。
(1)尚未领取《入党志愿书》的二级党组织,需凭《发展对象预审报备名册》到校党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并完成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党组织谈话、审批(审议)工作【步骤14-17】;
(2)提交《预备党员审批(审议)报备名册》到校党委组织部,完成新发展预备党员备案工作【步骤18】。
3.12月10日前,完成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工作。
(1)完成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工作【步骤24】,提交《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审议)报备名册》到校党委组织部;
(2)按照党员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完成材料归档【步骤25】。
注:设立党总支的,应当先报党总支审议,再报上级党委备案。没有审批权限的二级党组织(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步骤17】【步骤24】需校党委审批,相关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
4.结合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回头看”、2023届毕业生发展党员程序自查情况,进行整改。
三、党支部“三会一课”
指导各党支部结合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要求开展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主题党日(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不再另发党支部主题党日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