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
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认定,现将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期间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731-85115718。
新利官网开户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