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新能源综合实验中心工程顺利通过了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直属站监督指导下的交工验收。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直属站领导,学校后勤与基建处处长侯伟建、副处长兼土地工作办公室主任丁建军、张斌、范电华,审计处副处长余亦文,国资处副处长周展、计划财务处代表以及地勘单位、设计院、监理公司、省建三公司等单位的专家一起出席交工验收会,通过了对该项目的全面的检查,一致认为该项目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与规范要求,施工资料齐全符合要求,满足合同约定条件,同意验收合格。
2013年6月,学校抓住机遇,申请新能源综合实验中心项目列入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本项目总投资1.752亿元(含配套设备),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亿元,省财政配套6660万元,学校自筹842万元,总建筑面积为50986.32平方米,由4栋单体建筑组成。本项目于2014年10月16日开工建设,建设期间,得到学校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后勤与基建处工作人员深入一线,认真负责,狠抓质量安全管理,严控工程签证变更,完善基建管理制度,不断优化设计方案,开工至今无任何安全质量事故,造价控制合理透明,建设质量优良可靠,获得省质监站高度好评。目前,本项目正在申报省优良工程及芙蓉奖工程。
随着该工程的交工验收的顺利完成,整体移交工作也将随之展开,这将大大缓解学校科研教学用房的紧张局面,有效提升学校科研教学的硬件基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