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和湖南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本学院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开展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在班级动员、学生个人上交申请材料的基础上,开展答辩工作,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审核,以下同学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现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建筑学院学工办反映。
建筑学院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017级城乡规划专业 刘晨曦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29日
反映联系方式:85057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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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