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学院党委决定组织开展“七一”表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1、先进集体
优秀学生党支部:1个
评选对象: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2、先进个人
(1)优秀共产党员:8名
评选对象: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全体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2)优秀共产党员干部:5名
评选对象:在学生党组织担任职务的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3)优秀入党积极分子:20名
评选对象: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顺利结业的入党积极分子
评选标准见附件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干部及优秀入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先进集体评选
各学生党支部参评,须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应包含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活动风采等内容,并附活动策划、总结、图片、报道等相关资料,填写附件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七一”表彰评选先进党支部汇总表》,附件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七一”表彰评选先进党支部申请表》。
2、先进个人评选
各支部要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和表彰名额,负责本支部推荐工作的组织、审查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所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员干部的人选原则上不交叉。
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申请人须填写附件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七一”表彰评选先进个人申请表》,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并附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奖励办法
对受表彰的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在全院“七一”表彰大会上由学院党委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学生党支部奖励一定的活动经费;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称号获得者将优先考虑发展加入党组织。
四、工作要求
各支部对推荐对象和推荐材料要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各类申请表及先进事迹材料于6月12日17:00前,以学生党支部、班级团支部为单位,由学生党支部副书记、班级团支部书记,将推荐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学生党总支邮箱2553361860@qq.com,压缩包命名及邮件主题均为“七一表彰评选-XX支部”,纸质档以支部为单位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工科一号楼A-415)。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
2017年6月5日
附件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干
部及优秀入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附件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七一”表彰评选优秀党支部汇总表
附件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七一”表彰评选优秀党支部申请表
附件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七一”表彰评选先进个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