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严格执行限额申报制度。湖南省社科规划办亦将组织专家根据国家限定的申报指标进行评审推荐。2013年度我校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在各级领导、专家的关怀指导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继续保持这一良好的势头,保证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现将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指导
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科研分管院长要高度重视,调动系主任的积极性,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宣传发动,将申报任务落实到人;加强对申请书(活页)、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成员和必备条件的审核与指导工作。
二、个人积极申报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教师应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5月)的有关精神与要求,根据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本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等,结合学校学科优势、人才优势和自身研究方向设计选题,认真进行预申报与论证工作(本次申报不含教育学和艺术学项目),并按要求做好《申请书(含活页)》(2013年版)、《形式审查意见表》的填报工作。
三、申报人条件要求
1、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3月1日之前可以申报,以正式通知为准)。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2、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日后出生,以正式通知为准),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时间安排与要求
(1)2013年10月28日- 11月8日,学院宣传动员、组织申报、落实申报人。
(2)2013年11月9日- 2013年12月20日,学院各系组织申报,系主任要切实负责,调动全系教师积极性,帮助教师确定选题,指导申报教师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组织教师讨论,完善申报材料。
(3)2013年12月21日—12月28日,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进行评审,并对申报教师进行指导;科研干事根据《形式审查意见表》中的形式审查要点,对申请书和活页逐条审核,指出问题并签字;《形式审查意见表》一式3份,申请人、科研干事、人文社科处各一份备查。
(4)2013年12月29日—2014年1月9日,申报教师根据学院评审专家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凝炼、完善。
(5)2014年1月10日由各学院科研干事统一汇总,上交3份项目申请书(含活页)和1份《形式审查意见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到学校人文社科处726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人文社科处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和审查程序不全的材料。
五、其他说明
1、机关单位教师申报依托各二级学院进行,理工科各学院因申报数量较少,请申请人于2014年1月10日前直接送人文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学校聘请校外专家指导时间另行通知。
2、正式申报时间待国家社科规划办和省社科规划办通知下达时再另行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人文社科处网页。
3、其它有关申报要求请上国家社科规划办网和人文社科处网页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联 系 人:杨飞
联系电话:0731-85258423
电子邮箱:kjcskb@163.com
新利官网开户 人文社科处
2013年10月28日
附件:
一、2013年版申请书(含活页)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三、形式审查意见表
四、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