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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湖南省社科联评审专家和核准已入评委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7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学院:

为推进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评审办)“五库一系统”(应用研究成果转化评奖评委库、学术类社科成果评奖评委库、课题立项评委库、社科专家评选评委库、成果鉴定评委库及其随机抽取评委软件系统)建设,全面升级我省社科评审评委库,省社科评审办决定对已推荐的评审专家信息进行核对,并补充推荐一批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家要求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专家要求担任正处以上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大型、特大型企业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要求熟悉相关领域社会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

3.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优秀社科成果奖获得者,或者获得省部级优秀社科专家及相当荣誉。

4.在职且在本省工作。

凡以前已推荐的评审专家不需重新申报。新增补专家主要是从2011年后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专家中推荐,其余条件参照本通知。

二、核对要求

1.逐项对已推荐的评审专家的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所属专业、联系方式等进行仔细核对,确保每位评审专家的信息准确、完整。

2.对已经去世、超龄、调职、离职等不符合省社科评审办评审专家要求的专家要标注出来。

三、填报要求

新推荐的评审专家请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已推荐过的评审专家不需填写),表格一式2份(A4纸印制),相关信息填写须注意以下要求:

1.请各学院科研干事认真核对本学院评审专家信息,填写《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信息核对表》,并将不符合条件的专家标注出来。

2.由自荐评审专家本人填写《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2),相关学院做好推荐工作。

3.由各学院填写《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1)。

4.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中“所属学科、子目、代码”栏请参见《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学科及数据代码表》(附件3),学科、子目、代码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填写。

5.电子表格上基本信息和相关数据要认真填写、核对和修改,不能空缺,不能改动表格样式和栏目排序。

请各学院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评审专家推荐和信息核准工作。于4月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人文社科处,邮件主题请标明“XX学院推荐专家”。

联 系 人:陈娅

联系电话:0731-85258109

电子邮件:1430893250@qq.com

人文社科处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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