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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立项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6 来源: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教育考试专项立项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督促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汇总阶段性研究成果,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湖南省教育考试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决定对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开题情况如何,开展了哪些研究活动,采取了哪些研究措施,结题时间有无异动等。

2.研究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包括初步形成的研究观点、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开发的相关软件以及研究成果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和效果等。

3.经费配套及使用情况。

4.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本次检查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统一集中进行。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课题中期检查的自查工作。按要求填写好《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表》(简称《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同时报送课题组已出版或发表的主要阶段性成果。《中期检查表》和阶段性成果均须上交纸质稿一式3份和电子稿。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承担的省教育考试科研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认真、全面检查,据实签署明确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3.所有课题主持人均须参加课题中期检查会议(个别因公出差的,可由课题核心研究人员代替),就课题研究情况进行汇报。专家组在审阅中期检查材料、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点评,并为课题后续研究提供咨询服务。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中检材料报送社科处截止时间:4月8日。

课题研究中期检查是课题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内容。本次检查的结果将存入课题管理档案,作为课题结题和成果评奖的重要依据。省规划办、省教育考试院将通报课题中期检查情况,并对研究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性经费资助。对研究进展缓慢、成效低劣的课题,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中期检查的课题将按规定限期改正,削减资助经费,直至给予撤项。请有关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做好相应工作,确保中期检查顺利进行。

联系人:杨飞

电话:85258423

邮箱:kjcskb@163.com

人文社科处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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