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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全国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5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单位:

2014年度全国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和急需项目三类。其中重大项目12项,一般项目18项,急需项目5项,资助额度分别为20-30万元、10-20万元、10万元左右。

二、课题有关要求

1.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含本中心或其他单位)在研项目的研究者申报本年度项目。

3.研究期限:重大项目、一般项目为1至3年,急需项目为半年至1年。课题最终成果须由教育部民族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鉴定并同意后方能发表和出版。课题成果所有权归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著作权归课题组。

4.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报条件和程序

1.课题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须在《2014年度全国民族教育研究课题指南》(详见附件)的范围内选题,不得自行命题、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

3.重大项目需参加现场答辩。根据申报情况,部分项目可以委托(合作)方式开展。

4.申请者须如实填写《全国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可在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官方网站下载,http://mjzx.moe.edu.cn/edoas2/nationality/index.jsp),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承诺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任务及信誉保证后,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请于2014年9月9日前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8份报送至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飞

联系电话:85258423

邮箱:kjcskb@163.com

社科处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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