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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有关社科纵向项目及时办理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2 来源: 作者:

各有关学院及项目主持人:

为了保证各类项目研究任务能够及时完成,维护单位和个人信誉,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请各学院积极督促相关项目主持人抓紧完成研究任务,及时办理结项手续。

1、国家社科基金2009年、2010年立项尚未办理结项鉴定的项目,国家社科办将进行清理,请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务必于2015年6月30日前按要求提交结项鉴定材料。2011年立项已超过结项期限的项目,请尽快办理结项手续。

2、教育部2009年、2010年立项尚未办理结项的项目,请务必高度重视,逾期将被强制清理。2011年立项已超过结项期限的项目,请尽快办理结项手续。

3、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中的“成果立项”项目,根据项目负责人的需要,决定是否办理结项手续。如果本人需要留存结项证书备用,请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结项要求交送结项材料,方能领到结项证书,当初的申报材料不抵结项材料用。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中的“湖湘文库”项目,根据项目负责人的需要,决定是否办理结项手续。如果本人需要留存结项证书备用,请下载省社科基金湖湘文库的结项材料,按照要求办理结项手续。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中的“专项资助项目”和“优秀基地奖励项目”按一般项目的形式办理结项手续。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的成果形式中,以专著结项的,若已出版,可以不报送论文。若未出版,需3份专家鉴定意见,同时至少报送一篇论文。

4、湖南省教育厅项目的结项每年集中开展两次结题验收工作。详见有关通知。

5、项目研究年限超过五年以上的各类项目,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以免被主管部门清理,影响单位和本人申报该类项目的名额和资格。

6、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开放基金项目,请基地负责人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抓紧办理结项手续。

7、已自行办理结项,且本人取得结项证书者,烦请复印结项证书,送交人文社科处备案。

8、各类项目的结项要求和表格请从人文社科处网站上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9、请细读结项要求,精心准备结项材料。未作特别规定的项目,结项时间为12月份的,请在11月前即报送结项材料,方能按期完成结项程序。

10、催结题的清单将分学院发送至各相关学院,请各学院科研负责人与科研干事及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

联系人:杨飞

办公电话:0731-85258423

邮箱:kjcskb@163.com

人文社科处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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