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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4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学院:

为更好地适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教育部近期将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请各学院做好专家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编在岗。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4.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

二、专家信息填报要求

1.对已有专家库进行审核

2014年专家库中已有专家名单将通知各学院科研干事,各学院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实际情况对对入库专家严格把关。对已调离学校或长期不在本校工作的专家,以及因发生学风问题等不符合入选基本条件的专家,要从专家库中删除。

2.适当增补专家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荐部分新增专家,推荐新增专家应按照基本条件要求严格把关。重点推荐“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及地方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长江学者、跨世纪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等。请注意推荐宗教学、考古学、体育学、艺术学、外语小语种、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以及新兴交叉学科方面的专家。

三、报送办法

1.2014年已上报且信息不做修改的专家,请告知科研干事,社科处将直接使用去年数据上报;

2.需修改已报数据和新增的专家,请仔细阅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填报说明》(附件1),并直接在《专家信息表》(解压附件2)上进行核对和修改,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栏目内容和栏目排列顺序,填报完成报科研干事;

3.请各学院科研干事下载解压附件2,将规范填写的全部专家信息整行粘贴汇总至《专家信息表》,确保双击每位专家姓名可弹出一个信息修改框,最终提交Excel文件即可。

提交截止日期为12月18日。

联系人:刘利

电子邮箱:kjcskb@163.com

联系电话:85258423

社科处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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