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及有关规定,为全面掌握省级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绩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现将我校2015年度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工作检查2015年度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的项目以及2014、2015年湖南省教育规划资助的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2、3、4),自筹项目不参与,请学院科研干事尽快通知项目负责人。
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报《2015年度省级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基础数据表》(教育厅项目填写附件5,教育规划项目填写附件6),其中资金到位情况只需填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即进校经费,可参照项目清单中的“合同拨款额”填写,其它3项为0;资金支出情况以学校财务系统个人科研经费收支信息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计财处财务管理负责人唐鹏程老师(电话:85258081);绩效情况由项目负责人据实填写。
2.撰写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撰写大纲见附件7)。
3.绩效评价年度获得的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如有)。
请项目负责人将上述三种材料各准备一份纸质版并按顺序装订或用长尾夹夹好;数据表和自评报告电子版请建立以个人姓名+项目编号+来源单位的个人文件夹(如“张三15C0071省教育厅”),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先提交学院科研办汇总后交社科处。
请学院科研干事汇总本单位以上材料,于9月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社科处。
联系人:刘利
联系电话:0731-85258423
邮箱:kjcskb@163.com
社科处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