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于2016年9月27日发布,今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需根据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直接费用预算,填写项目回执,具体要求如下:
一、通读文件
请项目负责人结合《回执》(附件1)内容阅读全国社科规划办下发的3个文件(附件2),文件中对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填写有详细说明。
二、填写注意事项
1.《回执》中科目1-8填写的是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资助总额-资助总额×间接费用相应核定比例。
2.间接费不超过30%,必须填写,后续不得调整。责任单位间接费用和外拨间接费用之和不得超过该项目核定的间接费用。
3.外拨资金需参照《回执》样式另附详细直接费用预算;外拨多个单位的,需分别编制预算。外拨经费的间接经费部分由两家单位协商具体额度。
4.由项目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填写汇总表请项目负责人按实际填写各项总金额。
5.数据采集费填写的时候,一定要细化,把包含在里面的差旅费、劳务费、购买小礼品的费用等等都归入到相关其他科目里,不要统一做在数据采集费里。
6.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预算预留充足,该项调减不用报批,调增要报全国社科办批准,把不属于这部分的费用一定要归到相应科目里(差旅费、劳务费、办公用品等等)。
7.设备要和办公用品区别开来,一般来说,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及其耗材等属于设备,笔墨纸张、文件夹等属于办公用品。
8.最终成果出版费及所有版面费不得在预算中列支。
9.其他支出一般包括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费、通讯费、互联网服务费等支出。
10.预算回执填写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汇总各科目数据,与间接费用合计后等于合同额(一般及青年20万,重点35万)。
三、材料提交要求
1.《回执》用计算机填写,留意补充个人及项目基本信息并签字确认,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纸质一式1份交社科处。
2.电子版发至社科处公共邮箱:kjcskb@163.com。
3.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2日。
四、咨询
1.如有开支归属科目不清楚的问题,可咨询财务预算科张老师:85258321。
2.在对文件通读的基础上,如存在文件解读不清晰的部分,请联系社科处,社科处将汇总咨询上级主管部分。
联系人:刘利
联系电话:0731-85258423
社科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