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险时间:自2020年 1 月 1 日零时至2020年 12 月 31 日24时。
三、保险范围:为教职工提供疾病住院保障、大病重病保障、意外伤害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保障。
四、保险金额:
保险责任 |
最高保险金额 |
给付定义及给付标准 |
疾病住院(二甲及以上)医疗保障 |
35000元/人·年(无观察期) |
湖南省2020年度医保中心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下,每次免赔450元,该免赔额以上个人承担的“比例自付”、“起付线自付”和个人政策自付部分中自付费用(含特殊门诊)三项医疗费用合计报销比例为90% |
大病重病医疗保障 |
150000元/人·年(无观察期) |
超过湖南省2020年度医保中心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最高限额的,进入医保中心的大病医疗后,该部分自付部分报销比例为85% |
退休教职工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 |
20000元/人·年 |
伤残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 |
在职教职工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 |
50000元/人·年 |
意外医疗保障 |
3000元/人·年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院进行门急诊或住院治疗,保险人对医保范围内可报销部分扣除每次免赔额50元后按10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五、申请理赔上交材料:
1.疾病住院理赔:①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出院疾病记录(原件)③出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④住院城镇职工费用结算单(原件)⑤住院费用总发票(原件)⑥被保险人工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⑦疾病住院中属于包干病种类不予理赔。
2.意外伤害门、急诊理赔:①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门诊病历本、检查报告单(原件)③门诊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④意外伤害事故单位证明(原件)⑤被保险人工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3.对发生意外伤残或身故的保险事故:凡因疾病去世或因意外原因诱发身体疾病所导致的伤残或去世,不属于本保险意外伤害的责任范围。
六、理赔联系人:校工会陈诗迅,电话:8525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