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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管理处(简称信息化处),承担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校网信办)职能,是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下设4个科室,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学校信息化工作规划、建设、服务管理和监督学校网络信息安全规划、建设、维护、服务和监管,学校信息化教学环境及网络教学平台资源规划、建设、服务和管理学校信息市场资源归口管理等。具体职责任务

1.牵头组织草拟学校信息化建设、网络信息安全、信息化教学环境及网络教学平台等领域的发展规划、建设蓝图、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相关重要管理文件等;

2.统筹学校网络和信息安全以及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

3.负责校园网相关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运维,保障校园网络运行安全;

4.负责校园网用户管理、用户服务和上网安全教育,保障师生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师生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5.负责监管通信运营商、网络运营商的校园运营,维护校园运营秩序,保障校企双方及师生用户的合法利益;

6.负责学校公共数据中心相关的信息基础设施、校园数据平台、信息安全平台、公共应用系统统筹建设、管理、服务和运维,保障公共数据中心软硬件系统运行安全;

7.统筹学校相关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按需提供计算、存储、网络、安全、数据等方面基础平台服务和技术支持;

8.统筹校园数据资源管理,包括数据源采集、数据标准、数据接口、数据归集、数据分类、数据清洗、数据交换、数据共享、数据保密、数据安全等环节管理和审核;

9.负责校园卡系统建设、技术维护与管理;

10.负责多媒体教室、发射台等信息化教学环境的建设、管理、运维和服务,保障相关设备设施运行安全;

11.负责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课程教学平台、MOOC平台等)建设、服务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12.归口管理学校信息市场和资源,根据授权代表学校洽谈相关信息化合作,监管相关合作项目运行;

13.组织开展校园信息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化教学环境、网络教学等领域的知识技能普及培训活动;

14.根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安排,为信息化教学竞赛、重要教学活动、重大校园活动等提供视频资料制作等相关服务;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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