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学位授权点核验工作的通知》(学位〔202322号 附件1)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电气工程等16个学位授权点将参加本次专项核验工作,为统筹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本次核验范围为2018年获得授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对应调整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 核验内容

主要核验学位授权点是否达到并持续满足正在执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重点关注是否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三全育人”体制机制,扎实做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是否具有清晰的办学定位和目标,不断凝练学科专业特色;是否具有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的师资队伍;是否坚持需求导向,积极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否严格落实质量保证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培养质量为主导的资源配置机制,严抓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证;是否持续加强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等。

三、 核验程序及要求

本次核验工作将依托“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开展(以下简称“系统”,访问地址xwd.chsi.com.cn)。核验工作相关环节,包括方案发布、数据采集、材料上传、专家评议、结果反馈等均在本系统开展。

核验工作方案将由各学科评议组和教指委在“系统”发布。请各学位授权点根据核验工作方案准备核验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有关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涉密信息应当按有关保密规定脱密处理。

四、材料提交及系统填报

1、请各学位授权点于1031日前将学院审核通过的《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电子版发至学位管理科。

2、本次采集的信息,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1911日—20238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统计时间点为2023831日。

3116日前,各学位授权点按要求在“系统”完成学位基本状态信息的填报工作,并提交《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五、结果处理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核验结果,对核验点分别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处理决定。请各参与核验的学位授权点务必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加强本次学位授权点核验工作的组织领导,高质量地完成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

联系人:贺志琼

联系电话:0731-85258358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学位授权点核验工作的通知》(学位〔202322号)

2.新利官网开户2023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名单

研究生院

2023102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