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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届湖南省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5日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在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参评湖南省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评选条件要求,从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见附件5。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根据校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材料择优推荐。

2025年3月4日17:00前各学院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3)各一份纸质材料和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学院审核原件并签字盖章)报送至研工部(一办B区201),并将附件3的Excel版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Word版样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cslgdxygb@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本通知精神,严格把握评选条件,推选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宁缺勿滥,拟推荐学生名单须在学生中公示不少于三天

2.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2025届毕业生,满足评选条件不受评选名额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3.各学院要通过评选活动,激发学生奋发向上的热情,促进优良学风建设。教育引导被评上的“优秀毕业生”再接再厉,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

附件5:  2025届湖南省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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